
我在这个学期要学贯中西,哈。
怎么说呢?踏入第三年法律系我需要念法学,简单来说就是一些法学家的哲学,主要是探讨法律的渊源和作用。
然后我好像嫌成天吃西餐很闷一样,我点了中餐,在中文系上哲学文选,主要是探讨华人世界的哲学。其实拿这科真的真的是一个大冒险,我真的没有试过拿一门课,在一个课堂,身边一个系友或认识的朋友 都。 没。 有。
然后上第一堂课的时候才发现那是中文系Final year students的 必。修。科。
再然后更令人想讲噢噢的是 我。没。有。逃。开。继。续。上。课。去。
所以简单一点来看就是一个把中文荒废了四五年的法律系学生,混在一大班中文系的学生里 上。哲。学。课。去。
对,我是用一个“混”字。“混”者, 就是把自己融入一个环境里,然后希望别人没能把自己辨出来也,最好就把我当gagi lang。说真的,我混得挺成功的,除了同学们知道我是“外系移民”外,那讲师肯定不知道。凭什么我这么说呢?
早期上课时,讲师说:“有时我们会看到那些engineer呀lawyer呀会争泊车位,我们(指中文系的人)就不会,因为我们。。”
讲完后他可爱的Oops一声,问:“我们班应该没有engineering fac和law fac的学生吧。。”
然后有几个同学的目光往我坐的地方扫来,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
为了让老师好下台,我没有招认。嗯,听听外界对lawyer的看法也不错。
又在好几次在课堂中,讲师需要讲解老子的人生哲学时,说到人不应有巧智,因为巧智会导致社会动荡时,又用lawyer来当代表。
他说:什么是巧智呢?这个我又要用lawyer来作例子了,那些lawyer呀,很聪明很熟悉法律,于是他们就会取巧钻法律漏洞了。
然后又有同学的目光往我坐的地方扫来,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
我心想:老师,你是不是看戏看多了?
老子也说:和其光,同其尘。。
讲师说:老子这一句的大意就是说人要和大自然保持和谐,能做到光和尘埃的境界就最好了,这样可以避免祸患。就好像鹤立鸡群的例子一样,鹤站的高,人来了第一个就会先杀了鹤。。
然后没有惊喜的事情又发生了。同学们的目光又往我坐的地方扫来,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
汗!
哈哈,当然,我没有对讲师同学不满什么的。相反的,讲师把课讲的挺生动,中文系的同学都非常友善没有架子。个人认为在一个比较陌生的环境,听老师用中文讲古人的想法,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很舒服。
至于老师对律师的看法,我相信那一行那一业都会有败类,只不过老师对律师的情意结打得比较紧而已,可能他以前没被法律系录取吧,哈
老师,把结放松一点。
下次再写有关哲学的东西好了。
(不懂为什么,越多功课赶,需要用越多哲理来平衡自己 =P)

